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行业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诚信意识,近日,杭州启动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这是杭州首次开展该项工作。
今年7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出台浙江省首个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采用对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量化打分的科学评价机制,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周期为一年一次,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评价对象
本次信用评价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服务,已在市租赁平台完成开业申报满1年(需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完成开业申报)的住房租赁企业。
评价内容为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服务相关的信用信息。
申报方式
本次信用评价主要依托市智慧住房租赁平台(以下简称“市租赁平台”)中的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该系统将于2024年9月1日开放。
其中,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构成。基本信息由住房租赁企业自行完善,实行动态更新;正面信息中荣誉表彰信息由企业自行申报,行业加分信息由市租赁协会报送;负面信息由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采集报送。
工作要求
参与信用评价住房租赁企业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完善基本信息:在市租赁平台做好企业人员、运营房源及备案合同等相关信息的录入并及时更新,未录入或未及时更新的将无法获取企业信用评价得分。
▶ 填报正面信息: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获得的荣誉表彰信息(以荣誉表彰证明材料上的发文日期为准),由获奖企业自行选择一条最高荣誉级别的信息通过平台录入。有关行业加分情况统一通过市租赁协会报送。
▶ 处理负面信息:各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负面信息的采集、认定工作,企业收到负面信息告知书需要申请异议或信用修正的,请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关联母子公司:申请母子公司信用关联的企业(母公司)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市租赁平台完成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杭州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将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布。信用等级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重新评价信用等级。
同时,市住保房管部门将适时开展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引等相关培训,请各住房租赁企业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信用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