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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护航 新业态劳动者
发布时间:2024-05-29 13:35:18

5月28日,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启动2024年公益法律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计划在今年内,全省各级工会建立不少于100支法律服务团队,为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100场,惠及人数不少于20万人次。

随着数字经济等新经济业态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数量也迅速增长,并成为劳动者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显示,我省已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近400万人。与以往传统的就业模式不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自由度更高、灵活性更大。这种特点吸纳了大量劳动者进入,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另一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网络平台之间的关系存在模糊地带,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障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让大家的生活更便利,让经济更有韧性,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更加完善有力的保护。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要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现在,我省这一专项行动将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出发,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尽可能降低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这个成本,不一定只是金钱,还包括时间、精力等。为此,应当从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梳理一下他们最容易遭遇的法律问题,为他们提供低成本的法律服务。例如,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物流园区、户外劳动者驿站等地摆摊设点,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受理他们有关劳动争议等的举报。又如,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遭遇的劳动纠纷,还应充分发挥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快速高效进行处理,避免劳动者将大量精力用于解决争议。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这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希望这样的法律服务范围能覆盖广一些,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好方法,让劳动者工作无忧,推动劳动者与企业的关系和谐发展。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评论员 王俊勇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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