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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实践辩证法
发布时间:2024-04-08 15:55:11

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国共产党着眼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和人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现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意志。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的历史自觉、文化自觉,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和文化实践提供了目标和方向指引。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程中彰显的实践辩证法,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中华民族丰富的文明实践智慧。

文明与文化互释

从历时维度上看,文明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文化的较高存在形式,可以说文明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升华;从共时维度上看,文明是文化的内在价值和基因存续,文化是文明的外在形式和实践表达。文明的内在价值通过文化的外在形式得以实现,文化的外在形式借助文明的内在价值而传达意义。文化和文明是一个民族的血脉与力量。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核心范畴之一是文明,但不是隔离文化的文明,不是脱离文化创造和文化建设的文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尤其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其中蕴含的文化与文明互释的实践辩证法,发挥文化与文明的互相阐释功能,实现文化建设和文明实践的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因此,我们要坚持文化自信自立与传承赓续中华文明相统一,在巩固文化主体性、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中筑牢中华文明精神高地,不断创造和丰富人类文明新形态。

传统与现代互激

中国共产党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文化虚无主义者。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一个传统与现代激荡的矛盾运动过程,首先要守护和传承好中华文明的传统基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中华文明与当代文化发展的关系,指明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方向。中华文明所具有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突出特性,是我们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传统与现代相互激荡的主轴。坚持传统与现代互激的辩证法,既要赓续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更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实现中华文明形态从传统向现代的跃迁。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现代”是时代化、现代化的文明,是顺应时代发展大势、紧扣时代脉搏、彰显时代精神的文明。运用好传统与现代互激辩证法,需要在文明实践中坚守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和精神标识,激活中华文明中被固化的符号及其内蕴的价值基因,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互激过程的不断发生,必将持续促进历史和现代的对话,形成生生不息的价值世界和生活世界,推动中华文明展现历久弥新的光芒。

主体与客体互化

主体与客体是哲学的基本范畴,对其关系的认识和判断决定哲学的方向和品格。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主客体的矛盾运动看作人类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动力。在马克思看来,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是人类与自然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过程中的基本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日益发展的工业使一切传统的关系革命化,而这种革命化又促使头脑革命化。”即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马克思主义主张在主客体相互转化中不断推进双向革命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就是要发挥历史主动精神和历史创造精神推进全体中华儿女的主体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客体形态双向革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就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主客体革命化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文明结晶。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主体与客体的互化,本质上是一种主客体间的敞开行为,既破除了文明客体形态的发展壁垒,又扩大了文明建设的主体自觉,推进了主体与世界的整体联系,从而不断创造新的历史实践。这个主客体互化过程既是一个循环过程,也是一个螺旋式上升过程,即一个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可以说,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文化主体性的不断巩固与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不断激发、人民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正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进程中主体与客体互化的实践辩证法的深刻诠释。

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互鉴

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向人类世界发出的郑重宣言。它既是当代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也是积淀人类精神财富的伟大实践。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仅需要增强民族自信心,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还要秉持开放包容的姿态,推进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在吸收借鉴其他民族优秀文明成果中丰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内涵,夯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义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自古就以开放包容闻名于世,在同其他文明的交流互鉴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发展史充分说明,无论是物种、技术,还是资源、人群,甚至于思想、文化,都是在不断传播、交流、互动中得以发展、得以进步的。”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各民族创造了具有自身特点和标识的文明,共同构成人类文明绚丽多彩的百花园。中外文明的交流互鉴就是在客观对待中外文明中,推动平等对话与理解,从而实现各文明的视域扩展及价值绽显,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明境界。

 (作者:谈传生,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方法与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谈传生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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