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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发布时间:2024-02-28 14:23:23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备条件和重要支撑。新征程上,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广泛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体现和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属性。在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懈探索和奋斗。我国民主建设植根于我国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不断拓展和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把民主的价值和理念进一步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民主实践,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新境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长期理论和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符合中国国情,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民至上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价值遵循。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为我国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提供了强大保障,为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提供了坚实支撑。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全体人民通过各领域民主制度和各层次民主渠道行使国家权力,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愿、听到人民声音,使现代化更好回应人民的诉求和需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推动“中国之治”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把民主制度和国家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使民主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进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大鲜明特色和突出优势,也是一项重要功能和任务。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链条”,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全方位”,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事业和各项工作“全覆盖”,以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特点和优势实现有效的社会动员和有序的政治参与,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力调动广大人民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主人翁精神,有序推动广大人民广泛持续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有效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共识和力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质量,促进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中国之治”不断迈上新台阶。

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和艰巨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参与、国家治理、激励凝聚等各方面功能,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一切领域。新征程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和整体安排,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创新民主实践,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政治方向,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落实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完整制度体系保障的民主,才最可靠、最稳定。一个国家民主的“成色”如何,可以从制度设计中找到答案。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情复杂的东方大国,真正把14亿多人民的意愿表达好、实现好并不容易,必须依靠制度力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要使各项制度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注重各项制度的有机衔接、协调运转,不断推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建设,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规范性,为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有效管用的制度化渠道,切实把民主制度的功能、优势、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在人民民主制度基础上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在充分实现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基础上发展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不断拓展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人民通过法定途径、方式、程序参与国家治理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更加充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拓展更加便民、更加多样的参与渠道和方式。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功效,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

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链条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根本性地位、具有全局性功能。其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主要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平台;人大制定、修改宪法法律,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鲜明体现了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价值理念,为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民主与法治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法治保障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支撑。要履行好宪法实施监督职责,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律制度。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做好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研究反馈工作,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实践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要进一步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把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座谈、论证、咨询、听证、恳谈等工作方式,推进人大协商。大兴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汲取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与真实意愿。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现形式,探索人民建议征集制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等,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国大地上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汪铁民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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