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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燃放的“禁”与“限”
发布时间:2024-01-08 11:20:57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每到岁末,烟花爆竹燃放往往成为热点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日前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再度引发热议。

其实,我国烟花爆竹的“禁燃令”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一些城市每到春节,因短时间大量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噪声、人身伤亡、火灾险情等问题备受关注。2006年,国务院出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据此,国内各地大规模采取禁止燃放政策,大致始于10年前。其时因雾霾频发等,也让这一禁令更易达成共识。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大规模禁令也带来新的问题,有人感觉年味淡了;还有人认为,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所蕴藏着的传统文化习俗,诸如:除秽、驱邪、迎新、祝福美好新年等也受到消抵,要求重开“禁令”的公众呼声,近年来也越来越高。

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也陆续改变过去一禁了之的态度,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采取“限”的办法,即限定时段、限定地点燃放,这受到不少群众好评。“禁”与“限”,看似一字之差,却是高下立判。烟花燃放由“禁”到“限”,反映出管理者治理理念的改变——一方面,群众对春节传统文化习俗的合理需求得到正视,另一方面,管理者对烟花燃放时险情和环保等的公众关切作出积极回应,并努力把种种不利因素降到最低。过去十余年间,从雾霾重重到蓝天常驻,我国空气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烟花管控等各项配套政策也应适时评估,做到与时俱进。一个有利条件是,当下各地推动智慧城市建设,以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城市综合能效管控早已今非昔比。如何让政策制定更加专业和科学?关键还在于平衡好“年味”和安全、环保之间的关系,回应各方关切,求取民意最大公约数。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所说“不合法”,指的是“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而非“全面放开”不加任何限制。总而言之,“倒‘洗澡水’不能把‘孩子’也倒了”,说白了,对烟花爆竹燃放,既不能因噎废食,搞“一刀切”一禁到底,又不能放任不管。“禁”“限”之间,如何精准拿捏?依然考验相关各方的精细治理能力。烟花爆竹燃放如此,其他治理方面也理应这样!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涂建敏   编辑: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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