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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让比较优势变成发展优势
发布时间:2023-07-03 16:13:41

全省首个省级新区——钱塘新区有了“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规:7月1日起,《杭州钱塘新区条例》正式施行。

2019年设立的钱塘新区担负着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四大战略定位”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再造一个杭州工业”的重要任务,还承担着加速推动制度创新和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的重任。立法赋予了钱塘新区享有更多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的权限。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问题、解决问题是立法的价值所在。由于钱塘新区范围与钱塘区行政区域不相一致,使得部分区域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行政管理权限不相衔接、行政管理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对保障和促进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条例》不仅明确了钱塘新区管委会的职责权限,还规定市政府建立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新区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一部创制性新法规,让城市建设和治理更有前瞻性。钱塘新区成立以来,在功能平台体制、项目推进机制、干部人事制度、营商环境建设等领域形成了一批钱塘改革经验。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为钱塘新区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为新区建设发展蹄疾步稳提供了“硬核”法治保障。首先,“从全局谋划一域”,立法把钱塘新区一地一域的工作,放在省市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以广阔的视野定位新区,进而找到发展的着力点;其次,“以一域服务全局”,发挥钱塘区优势,打造经济增长极,让钱塘新区的比较优势变成发展优势,为杭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法谚有云,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条例在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作了一些创制性规定,一方面要充分运用法规的授权,积极促进新区发展,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依法办事,不能任意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中可以看出,《条例》体现了鲜明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法治思维,让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改革的“进”与法治的“稳”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钱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和省市战略实施取得新成果。

现代社会的治理经验告诉我们,复杂社会需要简约治理,市场繁荣要求权力谦卑。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正是执简驭繁、提纲挈领的抓手。作为钱塘新区的“基本法”,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思路贯穿《条例》的各个部分。比如,《条例》就促进产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强化发展保障等方面作了若干创新性规定,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释放市场活力,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和人才在钱塘新区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我们相信,等到与支持钱塘新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之后,新区发展势必进入高光时刻。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郑莉娜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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