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部分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我省是全国发展最为均衡的省份之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7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2021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4:1,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我省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新时代新征程上,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发,抓紧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重要任务,在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大背景下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必须持续激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尊重农民意愿
持续激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创造能力
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创造力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凝聚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上世纪80年代起,包产到户、发展乡镇企业、农民进城、返乡投资办厂等充满挑战的农民创新活动,都是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创造力,从而将生产力从落后的生产关系中释放出来的重要举措。农民始终是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但其主观能动性和创新创业能力都有待进一步增强。当前,我省一方面应进一步解放农民的思想,鼓励农民在农业发展方式革新、农村资产盘活、乡村建设等领域的自主探索,客观看待并引导解决农民在自主探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此拓宽农民勤劳致富、创新致富渠道。另一方面,要引导优秀青年人才流入农村,鼓励新鲜血液投身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在常规的招商引智、人才返乡、政策补贴等措施外,更应重点解决异地青年人才融入当地农村生活、非本村集体人口获得合法永久的居住与经营场地等问题,完善人才全生命周期服务。
鼓励包容性发展
持续激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创收能力
强化农村发展的开放性、重视物质财富积累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客观条件。在市场化改革中,我省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兴办各类专业市场,形成了“小商品、大市场”和“小产品、大产业”的开放性民营经济发展格局,千差万别的农村经营主体寻找到了积累物质财富的方法。但历经几十年的市场主导的开放性发展,农业与非农产业、不同地区农村、城市与农村之间在诸多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鼓励包容性发展,高度匹配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所蕴含的全面、公平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当前,我省一方面要借助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以社会责任和故乡情结为纽带鼓励资本流向农村,积极构建多方扶持、内生驱动的农村包容性发展格局。另一方面,要在通过农业机械化、高效生态农业、土地规模化流转等手段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同时,率先建立粮食安全责任体系,鼓励我省先富地区主动承担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经营管理责任。
破解要素制约
持续激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创新能力
坚持制度创新是破解要素制约,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我省七山一水两分田,煤、铁等自然资源相对贫乏,是典型的“资源小省”。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省摆脱了传统依赖本地自然资源发展的模式,孕育出了苍南印刷包装、乐清电器、永康五金、富阳造纸、嘉善木材等诸多有影响力的块状经济。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土地制度、金融制度、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突破,保障了农村发展所需的土地、资金与劳动力的要素供给。但我省资源禀赋不足的省情难以扭转,当前又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涨、耕地保护日趋严格、大宗商品价格上行等复杂局面,高质量乡村振兴的要素保障仍然还不够。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当前,我省一是要依托“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行动,在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数字经济平台建设中推动“要素下乡”,发挥要素协同效应。二是要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背景下,积极打造要素市场竞争合作新优势,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要素资源流入我省农村。三是要持续推进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加快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逐步缩小城市和农村间的要素供给差距,建立互利共赢的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加快建设普惠、优质、易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要尝试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与协调区域发展耦合联动创新机制,为破解要素不均衡难题提供有效路径。
【作者为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