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杭州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到211.1万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93.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15%,杭州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达到28.11万人,年均增长3.3%。
为提高“一老一小”的服务水平,近日,《杭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正式印发。
一、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主要原因是杭州“一老一小”人口规模增长趋势显著。
根据预测,到2025年,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到264万人,年均增长约13万人。
“十四五”期间,3岁以下婴幼儿人口总数预计将每年保持在25万—30万人的区间。到2025年,按照每千人托位4.6个计算,缺口达2.9万个左右。
未来五年,杭州养老托育基础设施供给压力有增无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350个,争取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50个,实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全覆盖,基本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养老服务主要指标
到2035年,建成功能完善、普惠优先、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实现全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供给占比达到90%以上,高水平建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
托育服务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1.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在自愿前提下,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2.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布局。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街道集中建设养老和托幼综合体,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
3.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1)辖区内老年人在需要时能够找到人、获得帮助。
(2)发展邻里互助看护服务。
(3)支持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旧住宅配备上下楼梯的辅助器具或电梯。
(4)依托养老服务商城,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
(5)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为支撑,提供医养康养一体化、“居家—日托—机构”连续转接的社区整合式照护。
4.加快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
(1)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
(2)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3)支持开发适老型住宅并提供配套物业服务。因地制宜建设配送餐中心。
5.提升数字服务适老化水平。
(1)构建多终端、全覆盖、秒响应、一体化的养老服务呼叫平台。
(2)实现养老服务“一卡通办”。
(3)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4)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线上老年服务项目。
(5)门户网站、客户端等各类线上公共服务平台设置大字体、无广告、操作简单的“长辈模式”。
6.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1)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
(2)鼓励养老机构设立或引入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
(3)支持各类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
7.提供优质老年健康服务。
(1)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65%。
(2)开展老年失智症早期筛查评估和健康干预行动,建立宣传教育、普遍筛查、早期干预、分级诊疗、照护服务等一体化闭环管理机制。
(3)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普遍设立老年医学科。
(4)到2025年,各区、县(市)至少有1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8.创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
(1)实现区、县(市)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单个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街道(乡镇)、社区(村)配备供老年人参加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场所,加快普惠性健身锻炼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3)通过嵌入、改造、整合、新建等方式,为老年人就近提供更多体育文化活动场所。
(4)深入推进老年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打造家门口的老年大学(学堂)、老年电视大学(分校)。到2025年,各区、县(市)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电视大学。
(5)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建老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老年志愿者广泛开展银龄互助、邻里互助活动。
9.加快发展养老产业。
(1)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一批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
(2)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
(3)发展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生活护理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
(4)继续为全市户籍60岁及以上特困人员、低保和低边家庭中的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优抚对象、失独人员、80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统筹保险,推广“线上直赔”服务,到2025年,实现老年意外险直赔服务区、县(市)全覆盖。
(5)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新模式。
(二)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1.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1)加强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2)推广“物业+托育”模式,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3)支持专业托育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事业单位。
(4)支持社会资本建设或租赁场地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5)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至少建有1家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2.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1)探索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工作。
(2)加大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力度。
(3)落实孤儿、困境儿童等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补助。
3.推进社区托育设施建设。
(1)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2)鼓励在新建居住区建设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已建成居住区更新扩建幼儿园,有条件的可附设托班。
(3)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托育机构,提升婴幼儿父母随托看护率。
4.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1)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2)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提供岗位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3)开通异地社保和医保,支持人才随迁老人家属、亲属来杭照护婴幼儿。
(4)探索实施社区(村)家长互助式、临时托管式公益服务。
5.加强生命早期1000天健康保障。
(1)合理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减少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
(2)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对16—30月龄儿童开展M-CHAT孤独症筛查。
(3)推进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年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4)每个区、县(市)均有1个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区、县(市)级妇幼保健人员原则上按照每1万常住人口1—1.5名标准配置。
6.推进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建设。
(1)鼓励将婴幼儿早期看护教育纳入基本教育体系。
(2)加强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推进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
(3)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设施。
(4)在公共图书馆设置儿童阅览区,鼓励设置少儿图书馆。鼓励学校与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厅等共建校外教育基地。
(5)加快儿童劳动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
(6)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增加婴幼儿成长驿站、儿童之家等儿童“微空间”。
(7)鼓励打造儿童“游戏角落”,提供适龄儿童步行路径和探索空间,合理增设安全游戏活动设施。
7.加快发展托育服务产业。
(1)鼓励利用存量建筑,开办嵌入式托育机构,有条件的可对外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2)组建行业协会,搭建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协作平台,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支持扩大优质托育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