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做好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2021年8月,中国残联出台《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支持我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同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一年多来,在中国残联的直接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残联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先行先试,逐项落地落实,我省“助残共富”实现良好开局、稳健起步。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长奎对我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浙江围绕‘助残共富’进行了一年的探索,出了不少的实招硬招,对我们实施好残疾人‘十四五’规划、体现高质量发展主题提供了实践借鉴。”
推进系统性变革重塑,构建“整体智治、综合集成”的助残共富工作体系
一是锚定目标系统谋划。对标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系统架构,聚焦我省残疾人工作短板弱项与特色亮点,形成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系统架构:围绕实现“共富路上‘残疾人一个都不掉队’,充分展现中国式人权保障优越性”可感知图景,科学设置1项综合指标和13项专项指标,以8项助残共富专项行动为突破性抓手,着力打造“高质量保障体系”“高水平就业增收”“全周期服务机制”“融合型社会环境”等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二是周密部署统筹推进。高规格召开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对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作出全方位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加快先行探索,公布25个助残共富先行先试项目,在“高科技企业助残”“残疾预防数字化改革”“残疾人居住品质提升”等8个助残领域形成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构建高效闭环的工作机制,落实红黄绿“三色”清单式管理,对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加强检查指导、实施评估晾晒。
三是数字赋能智慧助残。打造共富型“智慧助残”应用场景,构建“残有所扶”“残有优扶”“残有众扶”“残有智扶”4大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助残大脑”,系统归集民政、人力社保、公安等23个部门10亿条数据,有力支持全省持证残疾人“一人一档”精准画像。“浙里助残”服务专区上线残疾人大学生助学等35个高频服务事项,精简审批事项材料40项,压缩时长50%以上。
聚焦残疾人民生根本,形成“稳中有进、群众有感”的助残共富良好态势
一是聚焦强化高质量残疾人社会保障。修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升级平台系统,实现对象动态管理、补贴精准发放,“两项补贴”覆盖率分别达到99.31%和98.81%。全面落实依靠家庭供养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率先实现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全覆盖。在山区26县推广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净居亮居”项目,通过提供适度改造、家具家电适配、日常保洁等服务,帮助困难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二是聚焦推进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增收。持续深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集成改革,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与需求,大力拓展钢琴调律、有声书朗读等新业态就业渠道。目前,全省52.8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3%,有就业意愿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达100%,相关指标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建立“选、育、赛、用”全链条残疾人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在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中夺得团体第一名。
三是聚焦健全高质量残疾人公共服务。持续擦亮残疾人之家品牌,连续四年将残疾人之家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发布全国首个残疾人之家省级服务标准,建成星级残疾人之家1410家,呵护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2.92万人。全面实施新版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动态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标准。出台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主要指标高于全国水平,新增“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率”等浙江特色指标,我省成为全国首个省级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
汇聚各方面助残合力,完善“多跨协同、共建共享”的助残共富推动机制
一是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多方协同机制。创新设立省级残疾人维权指导中心,县级以上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覆盖,我省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十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推动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一系列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建成省级无障碍社区456个,创建“全国无障碍市县村镇”数居全国第一。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长效机制,“1+4”社区助残服务暖心行动纳入全省现代社区建设“十大行动”。
二是完善社会化助残力量组织动员机制。联合浙商总会及一批知名企业成立助残共富联盟,设立助残共富基金。依托浙江大学设立残疾人共富研究中心、孤独症科研基金,加强助残共富理论研究与致病原因前沿探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创新成立省市县三级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组织。设立全国首个省级孤独症研究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孤独症领域科学研究。发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科技企业集聚优势,成立首个高科技助残企业联盟。积极参与“两个亚运”筹办,科学备战训练,统筹抓好40个亚残运会展示点建设,积极营造残健融合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残疾人事业区域发展合作机制。面向省内,出台支持丽水助残共富若干意见,助推浙西南革命老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面向省外,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合作持续深化,三省一市合作从省市向区县、从综合工作向条线业务稳步迈进;援疆“启明行动”为新疆阿克苏地区289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中央媒体连续报道;文体援助助力西藏代表团在西安全国残运会实现奖牌“零”的突破,新疆阿克苏地区首批残疾人运动员苗子来浙训练。
【作者为浙江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