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青林代表——
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此我深表赞同,更深有感受。”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姚青林代表说,大自然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家园,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十年来,山西以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机遇,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深度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接下来我们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全面提升资源保障保护能力,积极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姚青林说。
梁晓丽代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一级警长梁晓丽代表表示,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绍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其从乡村治理走向城乡治理、从局部治理走向全域治理、从基层治理走向市域治理。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方面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另一方面,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开发‘浙里兴村治社’等应用,形成一套整体智治的基层治理范式,助力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梁晓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