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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高温权益是对劳动者的尊重
发布时间:2022-08-30 08:51:39

今年夏天,赤日炎炎,多地迎来了持续的“桑拿天”,高温红色预警频频发布。高温之下,街头巷尾的快递外卖“小哥”,仍在坚持工作。作为新就业形态的代表群体,快递员、外卖员在高温天所享受到的高温权益却是“良”莠不齐的,而来自社会层面的关怀则越来越多,社会共识越来越强。

众所周知,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高温下劳动者的关心爱护,其主体责任应该是用人单位。而来自社会层面的关怀,体现的则是对劳动、劳动者的尊重。作为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保护劳动者权益,主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比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二是发放高温津贴。在现实中,高温劳动保护、高温补贴的落实情况还是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不同地区、行业、企业间并不平衡。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灵活用工单位,对发放高温津贴重视不足甚至暗打折扣。最明显的是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由于用工形式不一,高温津贴差距明显。用工形式相对稳定的快递行业要优于外卖和同城配送行业。而用工更为灵活、复杂的外卖员和即时配送骑手,所享受的高温津贴就有些不一了。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在新就业形态的不同领域中,表现有所不同。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无论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形式如何,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都应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的。因为劳动者的劳动权、健康权,在价值排序上要优于企业的经营权。一方面,这是建立良好的可持续的生产经营共同体的需要;另一方面,高温天气只有较短的一段时间,但对劳动者的关怀应该是长久的。相对于个体劳动者,企业平台控制、转嫁成本的能力更强。因此,在成本相对可控的情况下,必须且应该落实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因为一个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社会,要把减少对劳动者的健康危害、保障其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所幸的是,上海、天津、辽宁等地纷纷出台政策文件,对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做出规定并进行试点。这是有益的尝试,也是务实之举。

这样想来,关爱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给劳动者更多的尊重、理解和关爱,既是用人单位的重要职责,又是体现我们共同利益的社会善意,更是让每一个人感受到身为劳动者的尊严和被社会的尊重。(作者系高级政工师)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顾俊民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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