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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多种形式宣传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2-08-03 15:01:39

杭州日报讯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拱墅区人大常委会联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在全区18个街道进行大范围、广覆盖、多形式的“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在全区迅速掀起生态环保热潮。

全区18个街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网络载体,以及电子屏、宣传展板、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发放“条例”手册等多种形式载体,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各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了人大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结合当前工作,深入辖区各个小区和主要道路口进行宣传,号召群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共同保护环境。在全场活动中,现场共悬挂环保宣传条幅160余条,发放“条例”手册3000余份,各种宣传材料7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20张。

下一步,拱墅区将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条例”的学习贯彻;同时,继续开展“条例”释法普法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园区等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贯彻。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王淑芝 陈爱民 记者 史洁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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