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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共富“铸魂”
发布时间:2022-07-11 11:32:35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强调,要在共同富裕中实现精神富有。农民的共同富裕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富裕,也体现在精神生活的富裕。因而,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让农村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巩固阵地,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美好精神家园。

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正确的政治引导。思想政治工作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农村的主导地位,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对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认同、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拥护、对农村各项工作的支持和对未来生活的预期。在农村社会愈加分化开放、网络信息愈加发达的背景下,农民群众的思想状态活跃多变、价值观念复杂多元,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也因此面临更多的挑战。故而,在队伍建设方面,应扩大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既要提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宣传文化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使他们成为农民群众肯听愿听、心服口服的人,又要借助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以及乡贤等力量,使在农民群众心目中有水平有威望的人参与到思想政治工作中来。在阵地建设方面,应坚持线上线下并重。既要重视对农村文化礼堂等农民群众集中场所的公共舆论引导,多为农民群众释疑解惑,又要重视对村民微信群、村庄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多在这些网络阵地发布真实、准确且导向正确的信息,多对村民的网络言论进行引导和提醒。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效的平台载体。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依托,直接关系到农村各种宣传文化活动的开展、党委政府声音在农村的传播、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和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持续推进、各级财政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浙江更是创新推出了农村文化礼堂这一闻名全国的先进做法。在党中央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更高要求这一新的形势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应进一步完善。在实践中,应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整合,推动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新旧农村公共文化阵地集约建设、功能互补、服务协同;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使得相关文化平台载体开放时间长、文化资源多、利用效率高、群众人气足;鼓励支持乡村文艺团队的建设,使得腰鼓队等各种团队数量众多、特色鲜明、活动多样。

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满足、精神世界的构建和对家乡的归属感。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农业历史,相较而言,传统文化在农村的分布更广、在农村的基础更深,包括乡村古建筑、乡村民间文学、乡村民间音乐、乡村民间舞蹈等在内的各种形态的优秀传统文化在农村地区比比皆是,且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和喜爱。有鉴于此,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方针,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在实践中,应鼓励支持各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借助专业团队和本地乡贤的力量,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塑造“一乡一品”“一乡一艺”;经常性地开展农耕文化赛事和传统节庆活动,促进传统文化“活态传承”;普遍修撰地方志(村志、社区志和乡镇志等),以留住农村的珍贵历史记忆,为农民群众留下宝贵的传统文化财富。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肖剑忠 芮永康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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