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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形成共同富裕治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2-05-23 11:33:45

经过一年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初步形成了由国家、市场、社会等多种力量驱动,融入可持续发展和数字化等议题,促进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综合平衡的共同富裕治理体系。目前,浙江共同富裕治理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特征:

第一,共同富裕治理体系把系统重塑作为战略目标,树立系统思维,从治理体系架构、内容、动力、工具等着手,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首先以理念共识引领制度政策体系架构。通过厘清共同富裕理论内涵,确定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科学谋划、系统有序地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其次是以系统治理回应治理内容的丰富性特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系统思维对浙江全省域全领域进行全局谋划、综合治理。最后在具体实践中,构筑全体人民“共富共同体”。

第二,共同富裕治理体系旨在打通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的话语体系,不仅保持稳定、持续、适当速度的经济增长,还要让事实上的社会最弱势群体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促进全社会成员的福利总量不断提高。在浙江,这首先体现在出台“扩中提低”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实现由“输血式”帮扶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造血式”帮扶转变。其次,聚焦相对弱势群体,以资源倾斜来突破先天禀赋带来的困境。最后,聚焦山区26县,根据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特点,选择自身发展重点和发展路径。

第三,共同富裕治理体系需要充分考虑复杂的历史、代际和阶层问题,以及城乡、区域、群体差异和文化传统,探索破除制度不平等与机会不平等路径,让人民拥有获得财富和优质公共服务的公平权利。在浙江,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构建有利于人口流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促进教育机会公平,消除社会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三是推进市场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消除收入分配不公体制根源。

第四,共同富裕治理体系涉及经济发展、金融、税收调节、就业创业、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富民惠民等各个领域中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关系,需要符合制度政策之间的兼容原则,既体现制度设计的协调性,也体现政策执行的联动性。一方面增强不同领域之间政策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另一方面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强化联动协同。

第五,共同富裕治理体系需要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精巧的微观机制激发转化的内生动力,形成可持续运转模式,取得治理效益最大化。首先,数字化改革是引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核心驱动力。其次,浙江探索价值转换机制,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转化成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最后,浙江建立可量化、可感知的共同富裕综合评估与评价机制。

第六,共同富裕治理体系需要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府际关系的复杂性和动态性,以及组织网络中行动者的多元性和流动性,让制度政策具有传承性和成长性,保证体系框架能在不同环境及发展阶段策略性适配以达到相对稳定和均衡。

第七,共同富裕治理体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促进共同富裕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起来,最大限度提高民众平等参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能力,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最大限度补偿和克服“马太效应”“阶层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行使自由权利和可行能力的影响。

第八,共同富裕治理体系需要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和发展模式,成为具有外溢效应的公共产品。一方面,区域之间产生由包括模仿、学习和竞争等横向机制造成的政策外溢效应。另一方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之间产生由共同富裕核心价值共识和政策共性特征造成的政策外溢效应。

【作者为浙江工商大学校长】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郁建兴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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