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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三融”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2-05-16 11:03:32

城乡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为新时代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日前,浙江首次召开的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要义,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现代化建设,要健全完善“高效协同、整体智治”的治理体系,推进“141”体系与社区的连接贯通,深化“上统下分、强街优社”改革,大力推进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支撑。同时,还应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治理思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重塑。这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应是城乡社区的演进方向。城乡社区治理共同体既不是共同体概念在城乡社区治理领域中的简单衍生,也不是升级版的“单位”,其本质是一种凸显民主、法治等现代国家观念、保持规范有序与充满活力动态平衡的协同式互动关系。在此关系中,基于契约精神的互动方式与带有自然或血缘色彩的互动方式无缝结合、相辅相成。

推动党建统领与社会成长融通共进

在城乡社区治理中,首先要健全完善“引领有力、覆盖全面”的党建统领体系,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同时,多元主体持续的公共参与亦是社区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社区所面对的问题往往不是单一主体或系统所能化解的,需突破主体的边界和局限;另一方面,支持和鼓励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公共事务是群众路线这一优良传统的延续。在现实场景中,社区党组织可通过党委统合实现对多元主体的引领,多元主体则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各显其能、各尽其才。进一步而言,社区党组织可通过建构共识、聚合利益、统筹行动,引领多元主体的行动更加有效、规范和可预期。在这一过程中,共识建构是前提、利益聚合是动力、行动统筹是手段。在此基础上,多元主体在各类治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独立判断、依法选择、自觉担责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方式,在共建共享中助力城乡社区发展。

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融会发展

在实际生活中,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城乡社区形态千姿百态,所以,因地制宜必不可少。社区治理没有“标准答案”,各地可根据不同社区形态积极探索治理创新。一方面,城乡社区是国家最基本的治理单元,社区治理秩序是国家治理能力的直接表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会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因此,基层治理创新必然要遵从顶层设计,认真学习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另一方面,也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迭代升级,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形成更多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体系和理论成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路径。

推动智慧社区与“熟人社会”融合互促

现代化的城乡社区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支撑与维系,但也需要人际间的真实情感与相互关怀。数字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安全、舒适、便利的智慧化生活环境,与此同时,邻里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也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方面,在社区除险保安工作中,部分高科技设备的智慧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社区干部依然要靠“土办法”推进工作。另一方面,电子门禁等智慧设备在方便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带来了人际关系的淡化,让一些社区居民习惯于“关起门来过自己日子”。概言之,社区治理的核心是人,维系社区善治的关键在于培育和谐友爱的家园文化。对于基层党委、政府来说,一是要依托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敲开”千家万户,将“执行”(公共服务)与“治理”(共治)结合起来;在优良的公共服务供给中,拉近党政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社区住户间的情感交流;二是在持续扩大数字技术的优势,不断实现对民生需求提前感知、提前研判、提前服务,分类施策、精准回应的同时,努力弥补不同主体在信息采集和掌控能力之间的落差。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徐畅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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