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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分配机制,激发科研活力
发布时间:2022-03-18 10:55:53

最近,省委书记袁家军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上提出,要扎实开展“扩中提低”行动。科技工作者是科技支撑共同富裕的动力源泉,也是“扩中”的潜在人群。要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加快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围绕“聚、放、转”,扩大科研人员群体,激发科研人员活力,更好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筑巢引凤实现“聚”,吸引创新人才“汇聚浙里”。筑好创新创业生态这个“巢”,才能引来“金凤凰”。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技新政”“人才新政”,大力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打造以省实验室等为代表的重大科技人才集聚平台,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不断扩大科研人员规模,做大基本盘。探索建立科技领军人才“白名单”支持机制,加快引育一批在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灵魂人物”,形成以战略科学家为引领的雁阵格局。扎实开展“百院千企引万才”行动,不断提高人才招引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程度。

着力改革加快“放”,推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要深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松绑赋能。必须认真落实科技“三评”改革精神,推动科研单位职称评审与岗位管理、竞聘上岗、聘期考核和绩效分配等深度衔接,打破聘任终身制,加快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突出用人单位自主权。深化科技人才多元评价改革,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坚持谁用人谁评价。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强化激励做好“转”,支持科研人员“创有所获”。要跨越科研成果和产业之间的“鸿沟”,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必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推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域,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进一步解除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建立科技成果“先试用后转让”机制,加强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股(期)权激励、项目分红等企业科技人员激励机制,营造创新创业创富最优生态。

【作者为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员】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陈勇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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