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把总和生育率低于2.1称为低生育水平,低于1.5为超低生育水平。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浙江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在1.0左右。与此同时,近年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显示,年轻一代的生育意愿持续减弱,经济负担重、孩子照料有困难、妇女在职业发展和养育子女之间的矛盾是生育率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在此背景下,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现实意义。
“浙有善育”需要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良好的制度环境是指有利于生育、养育儿童相关的法规、制度、政策,如生育政策、母婴保护政策完善,与生育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配套衔接;良好的物质环境是指有利于儿童和孕妇、母婴友好的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等;良好的人文环境是指全社会尊重生育主体及其生育行为,关怀孕妇、关心儿童、关照家庭的良好文化环境。
如何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提升生育水平?省委、省政府出台和落实鼓励生育相关的社会经济配套政策,即一“改”四“立”,重点解决老百姓“不敢生”“不想生”“不能生”三大难题,擦亮“浙有善育”金名片。
一“改”是指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去“一票否决制”、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等制约性内容。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全面清理和废止与“浙有善育”不相适应的各项法规、政策、措施。
四“立”是指建立四大体系。一是构建“浙有善育”政策支持体系。首先,完善生殖健康全周期服务制度,如建立健全生育全过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制度,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为特定人群提供免费或低费用的生殖健康辅助技术服务。其次,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设计,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缩短享受生育保险等待期;实行灵活的产假制度。第三,完善生育妇女就业保障制度,加大执法监管,消除就业歧视;将生育女性就业保障纳入企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育儿期弹性工作制度和生育成本分担机制。
二是构建“浙有善育”公共服务体系。首先,完善教育公平与优质资源供给体系,加强学前资源的配置。按照“就近、够用、适用、安全”原则,完善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规范租金标准、减免物业费等方式,鼓励引导小区配套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建立健全学前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通过联合办学、名校集团化等方式,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合作和优质资源共享,解决“择校热”难题。全面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规范校外培训力量。其次,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普惠服务体系。在政府层面,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监管体系,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标准。在社区层面,打造社区15分钟便捷照护服务圈。在家庭层面,提升科学育儿服务能力。再次,探索普惠托育多种服务模式。加大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创新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模式,发展智慧托育新业态。
三是完善“浙有善育”物质保障体系。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建设托育机构,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
四是构建“浙有善育”人文关怀体系。倡导适龄婚育、负责任生育理念,开设婚恋心理、优生优育、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室,帮助消解“恐婚”“恐育”焦虑,弱化不婚、晚婚晚育和少生不生的行为。加强优孕、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宣教和新型婚育文化的倡导。
积极推进“浙有善育”城市、社区示范建设。按照“民有所呼、我有所为”的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和规划的引导作用,创新管理体制、健全服务机制。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进“浙有善育”城市建设。
【作者为浙江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