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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参与协同推进 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
发布时间:2022-02-24 11:11:52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1.45‰,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只有1.3,显著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低生育将成为我国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改善人口结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目前政策的作用尚有待显现。如果家庭的生育成本得不到降低,配套的公共服务措施得不到改善,则未来生育率还可能进一步下降,劳动力人口还将继续萎缩。

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需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帮助女性平衡好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当前,地方政府为贯彻落实“三孩”政策,纷纷采取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等方式鼓励生育,一定程度上对提高生育水平有所激励。可与此同时,女性将面临比以往更严峻的就业环境。这就要求各地推进生育配套政策,在延长产假的同时,考虑市场环境与就业竞争,在制度建设与引导措施上完善相关政策。譬如探索延长产假的成本分担机制,解决好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解决好职场与家庭之间的矛盾。

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需要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目前最需要建设好托幼服务体系。托幼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新婚夫妇的备孕压力,减轻新育夫妇的养育压力和教育压力,将新婚夫妇从繁重的育儿生活中解放出来,提升全社会的生育意愿。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政策的顶层设计,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增加托幼服务的便捷化供给,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的全日制托儿所或临时托管站点,并强化托管人员的培训与监管,确保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提升托幼服务质量,消除民众对托幼机构的安全顾虑,提高托幼服务利用率。

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需要多元参与、协同推进。多主体共同参与是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的必要条件。个人、家庭、社会、政府均是重要主体,在其中承担不同的责任与义务。政府重在监管,重在制定相关法律规范,重在发挥兜底、示范、监督作用,重在营造良好的育婴环境。家庭应该更加重视女性的付出与贡献,用实际行动帮助和支持女性,分担其怀孕或子女出生之后的照料任务,降低“准妈妈”和“妈妈”的劳动强度和精神压力。社会可尝试为女性提供更多服务支持,可尝试联合相关社会组织,畅通专业社工和专门志愿服务供给渠道,组建社区家庭照料支持小组与工作坊,定期开展经验分享、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精神舒缓等活动,提升全社会的少儿照料技能,减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媒体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民众深入认识如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这类问题。

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还需要塑造与时俱进的社会价值观念,铸牢相应的文化基石。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是一种可被建构的社会文化,其目的是维护生育权利,优化生育环境,以确保生育主体的生育意愿得到实现。当前,社会上弥漫着一种消极负向的生育文化,有些自媒体对生育给女性身体造成的损伤、对家庭关系的恶化、对生活幸福感的影响等有所夸大。在这种负向文化的导向下,很多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受到遏制。事实上,生育孩子可以带来很多正向的情感效用,不能用生育孩子的成本抵消,是不能与孩子产生的经济效用与保障效用相比较的。因此,要加强鼓励生育、适度生育和优化生育的正向文化建设,宣传生育带来的正向情感体验,营造适龄生育的社会文化氛围,消除年轻人对生育的恐惧心理,释放生育潜能。

正因如此,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需要在制度环境、配套设施、多元参与及价值重塑等方面形成包容性。必须调动个人、家庭、社会、政府等多方参与力量,形成全社会合力。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地提供生育保障和社会福利支持,加强生育服务,优化生育环境,构建相应的社会理念,并把这种理念有机融入到政策制定、建筑规划、技术更新、文化建设、生活服务中,使生育主体的生育行为得到充分尊重,使生育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张翼 魏蒙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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