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冬奥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冬奥吉祥物“冰墩墩”成为了紧俏品,相关赛事节目成为时效性极强的热播节目,都具有极大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具备极高的经济价值,有关侵权于是“有意”或“无意”地发生。
日前,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财经网2月14日报道)
“制售盗版冰墩墩罚4万元”的词条,也冲上了微博热搜。如此盗版,是以营利为目的、明目张胆的“有意”为之,“判处有期徒刑1年”的警示性十分鲜明。
憨憨的“冰墩墩”与“蛋糕”的形象很接近,这段时间“冰墩墩”变“蛋糕”的案件屡屡发生。天津市河东区一家蛋糕店就被举报了,执法人员检查比对发现,该蛋糕店确实在销售订制“冰墩墩”蛋糕,而该店并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相关授权。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而在杭州富阳区,有一家烘焙店也在“试水”售卖“冰墩墩”蛋糕,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已接订单5单,尚未实际销售。鉴于该店主观故意不强,违法情节轻微,已及时下架相关广告链接并进行退款处理,主动消除了违法后果,最后是被约谈并予以批评教育。
有的侵权,确属“主观故意不强”,那是因为对知识产权的无知,在“无意”中发生了侵权。
更“轻而易举”的往往是对赛事节目的侵权,尤其是各种发布视频的自媒体会盗用。日前上海浦东法院发出1号行为禁令,禁止某手机直播软件盗播北京冬奥会赛事节目。
现在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
商家也好,自媒体也罢,都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其实侵权形态有不少,比如就有“聪明人”在抢注“冰墩墩”和“谷爱凌”等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商标法》有关规定,驳回了第41128524号“冰墩墩”、第62453532号“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同时宣告已注册的第41126916号“雪墩墩”、第38770198号“谷爱凌”等43件商标无效。
知识产权是“智慧财产权”。智慧来自大脑,保护知识产权是在保护我们自己最可贵的大脑。今天你去侵权、损害人家的大脑,明天别人就可以来损害你的大脑。
当然,知识产权商业性的“变现”与公益性的使用,两者的性质大不同。澎湃新闻报道说,元宵佳节到来,上海金山区不少市民自制“冰墩墩”汤圆,图个开心,志愿者还将亲手制作的“冰墩墩”汤圆送往社区老人家中。这种公益性的行为完全不是商业使用,当然不属侵权。
一个健康的社会,一定是尊重他人的大脑和智慧的。我们要像呵护健康一样呵护知识产权,要像保护生命一样保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