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杭州有理
持续擦亮数字经济这块金字招牌
发布时间:2022-01-17 14:16:09

近年来,数字经济作为浙江省经济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正日益彰显其成色。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日益成为浙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网络消费正在激活浙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数字创新驱动打造浙江经济发展的新高地;数字政府建设正在不断推动浙江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赋能经济成为浙江经济发展新引擎

浙江省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机遇期,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数字经济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达30218亿元,居全国第四,较上年名义增长12%,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约为46.8%。“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2%,2020年达7020亿元,对GDP增长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

数字产业日益成为浙江省的支柱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规模位列全国第三、第四位。2020年,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以上企业6241家,比2015年的4486家净增加1755家,培育千亿企业1家、百亿企业25家。与此同时,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促进产业转型、企业提质增效,效果较为显著,产业数字化指数位居全国第一。“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累计培育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263家、未来工厂12家;初步构建“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10个,上云企业近44万家。

网络消费激活浙江经济发展新动力

2016年底,原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10个地级市启动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浙江省拥有金华市、宁波市、杭州市3个席位,彰显了浙江省高水平的网络消费治理能力,也为浙江省消费者进行网络消费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和浙江省商务厅合作研究发现,以2018年浙江省消费产品声誉度指数为基准进行评价,2019年浙江省消费产品声誉度指数为101,2021年浙江省消费产品声誉度指数为114。指数增加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浙江省4A级及以上景区、国家级度假区数量不断增加;二是浙江省在2020年有8个项目入选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2020年,浙江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稳居全国前列。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浙江省淘宝村数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一,各项国内消费供给指标均明显高于全国省均水平,成为国内传统批零消费品、网络消费品以及国内旅游消费资源的重要供给源头。与此同时,2020年浙江省实现网络零售额、居民网络消费额和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分别为22608亿元、11072亿元和1023亿元,比2019年分别增长14.3%、10.9%和31.6%。特别是,浙江省城乡消费趋向均衡,2018年至2021年第三季度,浙江省农村人均消费支出与城镇之比从57%上升至62.2%,浙江省共同富裕的成效较为显著。

数字创新驱动打造浙江经济发展新高地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聚焦突破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及应用,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坚,努力推动浙江成为数字核心技术策源地,数字产业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根据浙江省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到2020年,浙江省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逐年递增,分别为2.8万件、3.62万件、4.4万件、4.9万件和6.5万件。2019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为2.14%,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0.46个百分点。之江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城市大脑、视频感知平台等入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11个设区市人才净流入率均为正值,浙江省已成为数字经济创业创新首选地。2020年,工业机器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自动售货机售票机等新产品产量分别是2015年的65.5倍、19.2倍和11.2倍。

2019年,浙江入选全国首批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目前,试验区正围绕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引领工程、实施数字化协同治理创新工程、实施数字社会融合应用工程、实施数字产业化能级提升工程、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程以及实施数字长三角建设工程等展开建设。

数字政府成为浙江省域治理新范式

浙江省历来重视数字政府的建设,不断提升数字治理水平。继2010年出台全国首部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后,2017年,浙江省委又把数字经济列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2020年,对原有的法规进一步修改完善,扩充为《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如今,“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加快推进,浙江省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杭州“城市大脑”建设经验在全国得到广泛推广。

从政府转型来看,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在于如何构建起政府大数据决策支撑平台,也就是说,要打破现有政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诸多藩篱,打破数据孤岛,实现上下级联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为此,2021年,浙江省出台了《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为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2020中国开放数林指数”全国综合评估中,浙江位居省级综合指数排行榜第一名。

去年底召开的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着力建设三大科创高地,着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构建高效善治的数字化治理体系作为7方面重大任务之一。新阶段新征程,浙江省如何继续擦亮数字经济金字招牌,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夯实数字经济基础,引领数字长三角乃至数字中国的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浙江省仍然需要加大研发投入。201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推进创新强省建设,并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此方案,到2022年,浙江省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总量突破2479亿元,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目前,浙江省距离自己的目标仍然有较大差距,与领先的地区差距就更大了。比如,北京市2021年的研发投入强度已经达到6%以上。

强化创新机制,依靠新技术,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要推动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凝特色,施专策,巩固消费模式升级良好局面。持续巩固全省上下消费模式升级“你追我赶、创优争先”的良好局面。紧抓消费模式数字化、网络化蓬勃发展趋势,深入挖掘浙江各市消费模式升级优势特色,培育打造各市消费品牌,加强新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例如,支持消费模式全面领先的杭州市等打造成为国家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发挥标杆城市对全省消费模式升级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温州市依托交通区位优势以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全球商品贸易港等平台发展机遇,建设成为接轨国际的新型消费集聚区;支持全省率先启动、率先落地数字生活新服务的湖州市建设成为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等。

重防控,促复苏,持续推进智慧旅游体系建设。一方面,响应贯彻国家“互联网+旅游”战略,积极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依托浙江各设区市旅游资源特色及优势,加快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点,持续完善游客旅游体验。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确保省内各市旅游景点防控措施可靠有效,降低游客在浙旅游消费过程中的顾虑。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荆林波   编辑:陈俊男
杭州有理、理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