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杭州有理
徐迅雷:尊师重教与教师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1-11-30 10:42:15

《教师法》要修订了,草案征求意见,反馈截至2021年12月20日。

澎湃新闻11月29日报道:教师法拟规定教师相应学历学位,并设立“国奖”。其中第七条“荣誉制度”拟规定:“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人民教育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第八条“尊师重教”则明确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尊师重教风尚”。

尊师重教是必须的,决不能让教师成为“高危群体”和“巨累群体”。首先教师自己要做好,因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因为“师之有道,方有尊严”。教师要避免师德失范,不能违反法定义务、不能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教师法明确教师享有的各种权利。然而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就是教师义不容辞要履行的义务。

教育是一门科学,是科学就得尊重规律。教师如果负担过重,成为“巨累群体”,那一定是不科学的,那并不是对教师的尊重。如今不仅仅是学生要减负,教师也需要“有效减负”,教师、学生同时减负,这也是一种“双减”。现在对学校、对教师有些有形的考核指标算是取消了,但还要努力消弭那些“无形”的、以攀比为核心的“指标”。

理想很美好,现实往往有距离。11月25日《南方周末》刊发了一篇有关教育的深度报道,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标题里“名师、刺头、内鬼和家委会”这几个关键词就很吸引人。所解剖的一只麻雀是贵阳一所“顶流”小学7岁女孩妞妞辍学事件。事情的起因不过是妞妞父母向Z老师提出“少做些作业”,但绝大多数家长支持Z老师大规模布置作业,家委会站在Z老师一边,联名“驱逐”妞妞,发起一场Z老师保卫战……最后,妞妞转去民办学校借读,Z老师因为“违反师德师风”被市教育局通报。

一如教育行为会偏离教育初衷,家委会也会偏离初衷。有关“家委会”,教师法和教育法都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只是2012年教育部出台过一个指导意见,言明“沟通学校与家庭”是家委会的基本职责。一些家委会看起来在干“尊师重教”的事情,实质上却与教育初衷、教育本质、教育规律相背离。如何规范,教师法或教育法恐怕也得予以考虑。

教师给自己减负,重要一点就是在布置作业这个环节要想通:其实,孩子所有时间用来写作业,作业训练效率反而不高;学生全部时间用于学习,学习成绩反而难以进一步提高——盖因那样做根本就是违背教育规律。

波斯大诗人鲁米有句名言:“伤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教育的种种“伤口”,是时候该让光照进来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首席评论员 徐迅雷   编辑:陈俊男
杭州有理、理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