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女性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产假由之前的98天延长至现在的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则延长至188天。此外,修订后的《条例》还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尽量解决公众育儿的后顾之忧。
延长产假及完善托育服务,为“三孩”生育政策提供了配套措施。这样的政策修订十分及时,也非常必要。当前年轻人的生育意愿较低,一大重要原因就是生育成本太高。生育成本既包括经济支出,也包括时间、精力特别是职业发展前景。现在,我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生育政策,延长了产假,增设了育儿假,还积极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都着眼于降低生育成本,直击育龄人群的痛点,最大限度减轻育龄人群的生育负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此高的效率,更显出相关优惠政策的诚意。
延长产假等福利政策是件好事,不过同时也要看到,良好的初衷要促成良好的结果,还有一段距离要走。近年来,延长产假的呼声不绝于耳,但每一次相关讨论,都引发了另一种担忧:这会不会反而加剧女性的就业困难?从实际情况看,这样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产假延长必然导致用人单位的成本增加,对于很多单位来说,这是一种不小的负担。权衡之下,很多单位可能不愿意招聘女职工。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事情也证明这是女性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此,我们应当正视,生育必然会有成本。站在全社会的角度看,女性生育是为国家培养未来的劳动者、建设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既然全社会受益,那生育成本也应当由社会共同承担。一方面,女性休产假,有关部门不妨对用人单位给予减免税收等补贴,切实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让用人单位不至于因为成本的考量而拒绝女性求职者。另一方面,不妨增加男性的陪产假。事实上,我省此次已经确定男性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各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这样的规定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夫妻双方一起享受生育假期,从个体层面看,可以促进父亲参与抚育下一代,减轻女性的生理和心理负担,增进孩子与父亲的感情;从社会层面看,如果男性也能享受相当长度的陪产假,等于让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生育的时间成本,尽管短时间内这样的分担不可能达到同等程度,但也能有效减少用人单位的顾虑,降低职场的“男性偏好”。
要鼓励生育,延长产假及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是非常好的政策。总的说来,提升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既需要政策激励,更需要社会共担生育成本。真正有效的提高生育率的办法,不是让女性“回归家庭”,而是让女性在生育之后能更好地返回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