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并将其创造性地运用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世界与中国相对照、战略与策略相协调、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鲜明理论品格。
一、坚持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思考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方向问题,在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中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点,强调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明确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谱写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新篇章。我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深入理解其蕴含的历史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继承了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以及我们党关于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系统阐释了“法治中国”的命题,将“全面依法治国”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既是对历史的总结,也是崭新的开端,为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了历史性和原创性贡献。
二、坚持用系统的、全局的观点谋划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在世界与中国相对照中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战略。当今世界,法治成为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但任何法治形态都不会脱离其产生的历史文化土壤,都与这片土壤所孕育的国情条件紧紧相连,中国的法治有共性更有特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时代主题中进行价值定位和战略谋划,精准把握时代主题,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中华民族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深刻而全面的改革和创新实践,我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要充分认识其时代意义——既是对我国法治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也是深入回应法治建设实践难题的重大理论创新,更是解决我国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
三、坚持用辩证的、统一的观点回应法治实践进程中的重大关系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中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根本问题的回答,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发展,蕴含了深邃的辩证思维和真理力量。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运用到了对法治问题的分析和回答上,作出了一系列科学判断和理论贡献。比如强调和突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就是一种重大的战略判断,高瞻远瞩地抓住了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了法治建设的根本;提出要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还精辟论述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即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将主要概念、重大命题、核心观点、基本理论等各个思想逻辑单元有机结合、相互联系、内在统一,构成了一个严谨而开放、具有深刻理论逻辑力量的法治理论系统。我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要深入领会这些重要辩证思维,以此作为指导实践的强大思想武器。
四、坚持用实践的、群众的观点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各方责任,在战略与策略相融合中提出了一系列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理论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是新时代法治实践的指南。强调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强调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并全面布局部署法治浙江建设。浙江有责任也有条件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更加深刻体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的理论力量、实践力量、真理力量,着眼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找准新方位、落准着力点,推动法治浙江工作创新发展、螺旋上升、奋力先行。我们要着眼法治浙江建设15年来的显著成就,围绕高质量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新任务,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使命,彰显“中国之治”的时代使命,实现从“事”到“制度”“治理”“智慧”转变的历史使命。要着眼“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数字化改革和法治化改革中奋力推进,把浙江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先行地、示范地。
【作者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1年第三期进修一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