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文化振兴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证。积极发挥文化铸魂塑形赋能的强大力量和功能,才能实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战略目标,才能以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发挥乡土文化根脉功能,点亮广大农民的精神之光
植根于农耕文明的乡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不断滋养着中华儿女,塑造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特性和精神气质。在我省广大农村,以祠堂等古建筑遗存为载体的器物文化,以家风家训家谱为载体的精神文化,以传统技艺等为载体的非物质文化,构成了乡村文脉的四大要素:生态要素、生产要素、生活要素与文化要素。这些要素蕴涵着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人文精神,蕴蓄着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积极向善的价值取向,具有强大的凝聚人心、滋润人心、照亮人心的作用,是历代中国人心中难以磨灭的文化记忆。
要高度重视并善于汲取乡土文化中的民众智慧和经验,并结合新时代要求对其加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弘扬乡土文化作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的一部分,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乡土文化相融合,使之成为农民处理人际交往、公共事务的价值参照,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中的植根和引领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主流价值,凝聚起齐心协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力量。
二、发挥乡土文化的规训作用,塑造广大农民的道德殿堂
乡土文化包含丰富的民俗节庆和礼仪文化,其内含的伦理道德、价值追求、处世态度、行为规范等乡村文化价值,在新时代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民精神富有的过程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要充分发挥乡土文化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挖掘我省各地尚善、尚美、尚贤、尚德、尚廉的地域文化基因,积极打造一批区域道德品牌,为引领乡村风尚建设、培育淳朴乡风提供丰厚滋养。发挥乡贤文化的示范作用,深入挖掘各地古今乡贤事迹和乡土风俗,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引导广大农民见贤思齐、体悟践行。发挥传统节日的规程作用,持续开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农民在辞旧迎新、慎终追远、缅怀先贤、阖家团圆、孝老敬老中弘扬文明新风。发挥礼俗文化的教化作用,将乡村礼俗文化与村规民约融合起来,推动形成农村新型人际关系、交往礼俗,潜移默化地涵化群众心灵、淳化乡风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三、发挥乡土文化的涵化价值,滋养广大农民的心灵空间
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系统工程,是要保护、传承和创新一个富有内在生命力的文化生态系统。这个文化生态系统既要有乡村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遗存等物质形态的自然文化景观保护和建设,又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戏曲曲艺、技艺、美术、民族民间歌舞、节庆、体育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更要通过内容丰富、服务精准的文化传播活动,启迪广大农民的心智,提升他们的“精气神”。
要不断推进农村基础文化设施改造建设,完善拓宽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社区书房、春泥活动室等文化场所和设施的现代知识传播功能,开展“全民阅读日”“学思践悟会”“亲子阅读节”等系列活动,创新形成面向农民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公共文化供给机制,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精心组织“我们的村晚”“农民艺术节”“乡村文化汇演”“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歌咏、戏剧曲艺、民间艺术等各种更接地气、更为丰富的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吸引广大农民参与,营造健康、浓郁的农村文化氛围,增强农民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为促进农民精神富有提供强大的主客观环境支持。
四、发挥乡土文化的经济属性,丰富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
乡土文化不仅具有文化价值,也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要拓展形成“文化+”理念思路,将乡土文化因子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生活中,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新型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实现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要结合各地资源条件和发展需求,在农产品中融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形成具有文化底蕴、“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附加值。要充分利用文化的现代传播功能,加快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产品销售流通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网红直播经济,培育一批网红直播带货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要以文化助推乡村美丽家园建设,用乡土文化资源优化乡村聚落、乡村建筑、道路肌理、乡村自然景观风貌,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并以此带动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传统村落旅游等,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创造乡村宜业环境,丰富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
【作者为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