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唐女士日前入住郴州临武国际大酒店,在客房内发现隐藏摄像头。此后,酒店安排换了房,结果新换房间内仍然存在隐藏摄像头。酒店却回应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言外之意,都是那些安装摄像头的第三方的错。
唐女士的遭遇让人细思极恐。在网络上进行相关搜索发现,偷拍案件各地多发,非法偷拍甚至成为产业链。今年5月以来,中央网信办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进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工作。警方发布的相关案例显示,酒店、民宿、商场试衣间、公共洗手间、电动扶梯、公交车、地铁等都属高危区域,需格外留心。而从全世界看,偷拍也已成为痼疾。2019年,韩国警方曾侦破一起偷拍案,4名男子使用非法偷拍摄像头,3个月内在韩国10座城市的旅店非法偷拍了约1600名房客,并将视频上传网络牟利。
就涉事郴州这家酒店来说,仅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看,“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在保护旅客合法隐私权益上,酒店方显然难辞其咎。
发生在酒店旅馆的偷拍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一为打击不易,发现很难;二则处罚畸轻,震慑不够。非法窃听、偷拍最高可至刑责,然而,实际操作中多为治安处罚。而从已经曝出的案件看,多为类似唐女士这样警惕性高的旅客发现。网络上,也有不少传授防偷拍诀窍法门的,比如,入住后以手机环照黑暗四周,看是否有可疑红光等。但是,且不论这些方法是否真能灵验,指望人人都具备反偷拍能力,这本身就不现实。偷拍固然可恶可恨,酒店遇事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往往助长了这股歪风。类似酒店方遇事以“受害者”自居并不少见。前不久一对情侣在河南周口某宾馆入住后发现摄像头,酒店方竟然表示“我怀疑是你们自己装的”;郑州一家酒店曾因装有摄像头被消费者维权,却仍旧不以为意,竟称郑州大部分酒店都有这种情况。
所以,遏止酒店偷拍高发,先要牢牢夯实酒店方主体责任。既要打击惩处偷拍者,同时也要对相关酒店的职责疏漏予以处罚。要以加大监管来倒逼酒店配备专业技术力量,增进防偷拍日常巡查,乃至列入换房清查“标配”,变事后发现为主动预防,努力堵塞漏洞,切实保护好旅客隐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