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杭州有理
开启民族地区共富之路
发布时间:2021-09-13 14:18:50

日前,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确立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也不能少”。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和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内在统一,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以高质量发展奠定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推动民族地区共同富裕,首先要解决民族地区的高质量发展问题,为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

实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全国高质量发展大局、立足民族地区实际,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一要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民族地区推动共同富裕全过程,抓住新发展机遇。要支持民族地区积极推进思想解放,推进民族地区大胆尝试、大胆探索、大胆突破。同时,要大力培育和激发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其造血能力和发展后劲。二要坚持区域统筹协调,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支持民族地区以西部大开发、东西部协作、“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国家战略为契机,在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发展等方面加快步伐,提升经济开放水平,积极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区域性发展中心和区域经济合作联合体等。三要坚持创新发展驱动,强化要素保障,构建人力和财力保障体系。完善民族地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加强疾病防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领域科技创新。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建设,建立民族地区特殊的人才激励机制。继续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上对民族地区予以扶持。切实执行有关税收支持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

以保障改善发展民生奠定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价值基础

“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推动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就要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以保障、改善、发展民生为立足点和出发点。

经过几十年发展,民族地区已经实现了全面小康,但由于历史等原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较为突出,民生短板还一定范围存在。一是要把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到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上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就业,接续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二是要把优先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任务,坚持把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作为重点,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各种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补齐民生短板。三是要坚持“生态优先”,生态也是民生,要继续在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政策上予以扶持,着力巩固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果,将民族地区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民生优势;扎实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建设资金。四是要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优先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区安排水利、电力、交通、环境和资源开发项目,引导国内外资金更多地投向民族地区,加快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起支撑保障作用的重点项目;优先建设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乡村道路、通信、燃气、饮水、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基本设施项目,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以创新社会治理奠定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共同富裕蕴含着加强和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要求。须创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首先,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构建法治良序、创建平安社会摆在突出的位置。其次,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引导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畅通渠道、搭建平台,充分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和社会治理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共享服务体系,确保各族群众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再其次,要充分利用新技术的优势,提升“整体智治”能力和水平。在新技术条件下,完全可以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口帮扶,同步提升民族地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弥补数字化治理鸿沟。最后,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要坚守底线思维。根据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重视德治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加强党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为重点,加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在推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征程上,必须坚持这个“纲”,为共同富裕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新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加强各民族团结。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强化各民族文化认同。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特别是从青少年教育抓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找准民族团结工作与各族群众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利益结合点。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识别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作者单位: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陈印昌 陈 斌   编辑:陈俊男
杭州有理、理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