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逯海涛:以良法善治守护希望的田野
发布时间:2021-09-01 09:30:14

民族要复兴,乡村须振兴。守护好乡村这片希望的田野,需要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9月1日开始,《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如何推动农业农村这个主战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如何让城乡融合的亮点更亮、长板更长?如何让数字化改革和乡村治理牵手之后更好地“抽穗结果”?《条例》描绘了一条浙江味足、时代性强、操作性优的乡村振兴之路。

乡村振兴,离不开良法善治。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乡村振兴同样需要激活法治因子。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长期的制度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浙江作为农业现代化进程最快、农村经济最活、农民收入最高、乡村环境最美、城乡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更应率先探索如何把以往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下来,用立法手段补齐短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只有贯彻好、实施好《条例》,才能打造出更多、更美的具有浙江辨识度的“三农”风景。

突出共同富裕的“大场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迫切最急需补齐的短板也在农村,乡村振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贯彻实施《条例》,毫无疑问应突出共同富裕的鲜明主题,抓住体现具有共同富裕元素的法规规定,进一步推动落实落细。比如,注重统筹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在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措施保障等环节也要聚焦共同富裕的乡村单元。同时,要对山区26县、海岛县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多支撑。

做好城乡融合的“大文章”。多年来,浙江在城乡融合方面作了很多探索,走在全国前列,但也遇到不少先发问题,面临“成长的烦恼”。因此,通过地方立法予以探索和破解更具特别重要的示范意义。在《条例》中,城乡融合作为第二章,位列其他专项内容之前,正是因为不少内容是直面短板问题的破解举措。比如,明确要进一步推动城乡基础养老金与最低生活保障金并轨同标;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县域城乡医疗共同体等。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应当依照法规确立的城乡融合发展有效路径,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擦亮数字乡村的“金名片”。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赋能乡村振兴,浙江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居全国第一。当前,浙江正在加快打造数字化改革“硬核”成果,乡村振兴是数字化改革版图上的一块重要拼图。《条例》专门设立数字乡村一章,包含基建、农业、农产品销售平台、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应当加快农村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大力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推动数字农业工厂、数字农业基地建设,培育和壮大乡村电子商务市场。同时,积极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消除城乡数字鸿沟,让广大农民分享更多数字化改革的红利。

希望的田野,更是丰收的田野。9月23日就是秋分日,我们即将迎来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食为人天,农为正本”。以法治之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正是求解乡村振兴之路的重要密码。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逯海涛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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