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杭州有理
化解乡村振兴“人才之渴”
发布时间:2021-08-31 10:04:08

用好人才的力量,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命题。如何完善“两进两回”机制,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使乡村成为科技、资金与人才等要素进得来、稳得住、干得好的创业创新乐园,值得研究。

明确乡村人才引育方向。笔者认为,要在浙江乡村推动共同富裕,当前从大的方面来看亟需两类人才,即乡村规划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对不同的人才应有不同的引入方式,需要结合自身需求和条件创造人才回流机会,同时更加重视人才就近开发。比如,乡村规划的设计者,需要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这类角色要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而且对当地有较为清晰的认知,不妨积极考虑优秀村干部、年轻而富有创造力的大学生村官、热心而富有影响力的乡贤、愿意回乡作贡献的在外企业家等。针对实施型人才,应着力将乡村发展目标分解成为落地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的需求以企业化运营模式匹配人才。

推进引才用才方式创新。用人方式应该灵活,但求为我所用,不求为我所有。一是选派人才。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就要针对村庄实际,匹配适合乡村发展资源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团队,让真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者扎根乡村,以项目完成作为干部提拔考察的基本依据,形成由高端人才团队引领乡村发展的良好体制机制。二是发掘人才。针对本村现有的村干部、大学生干部进行人才培训,以思维、领导力、管理培训为主,充分发掘其中的领导型人才。三是善用人才。以项目合作方式,通过村企合作,引入成熟运作团队,借用团队的优秀人才和管理制度以及现成的业务渠道,鼓励村集体和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同时通过企业在乡村的落地经营,既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又培育当地技术性人才。四是培育人才。通过校、村、企三方合作,对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入乡村企业或者对创业团队进入乡村创业进行补助性操作,按照产业发展的成绩给与补助,并在乡村产业设立大学生实践基地,将适合产业发展的未来人才留在乡村。

完善乡村人才保障机制。人才要善于融入乡土,既要善于依靠村民,也要学会带动村民,在凝聚合力中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在这个过程中,既要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不受外来创业团队和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也要保证外来人才和企业在当地落地时有良好的营商环境。这就需要事先构建好双方合作、沟通的良好机制。一方面,严格对落户村庄的合作型企业进行财务监管和审查,保证村庄集体资产不流失。另一方面,依法杜绝损害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保障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作者单位: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李想   编辑:陈俊男
杭州有理、理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