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各大媒体有关浙江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报道,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透过这些文字和镜头,人们对共同富裕的目标愿景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更加坚定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信心和决心。
共同富裕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这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但客观上看,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高,这些都与共同富裕的内涵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基于当前实际,共同富裕在短期内还难以全面铺开,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在此背景下,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了浙江率先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
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有基础、有优势的。从主要指标看,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0年、36年居全国各省份第一位,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当然,除了富裕程度高、发展均衡性好之外,当地干部群众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也是“加分项”,从这里创造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等诸多改革经验在全国广泛推广。
浙江今天的成绩,是几代干部群众接续奋斗的结果。未来,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同样不会一蹴而就,仍需要保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的干劲,在新赛道上勇闯“无人区”、在优势领域里跨出“舒适区”、在克难攻坚中勇蹚“深水区”。正如浙江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多个场合所指出的那样,共同富裕绝不会从天而降,共同富裕首先要共同奋斗!
之所以强调共同奋斗,是因为共同富裕不是总量富裕、平均富裕,而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的共同富裕,是在普遍富裕基础上的有差别的富裕。换言之,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做大做好“蛋糕”。
在我国,共同富裕是涉及逾14亿人口的伟大事业。要在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上实现共同富裕,意味着我们须付出加倍甚至数倍的努力。要树立“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理念,鼓励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实现增收致富,鼓励后发地区在深挖潜力、增强动力、释放创新活力中跨越发展,通过自身努力和相互帮助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之所以强调共同奋斗,是因为共同富裕不只是物质上的富裕,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全面跃升,是高度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单一的社会发展概念,而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在这场社会变革中,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局外者,也只有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需要指出的是,共同富裕虽强调人人享有,但决不是靠政府大包大揽,更不允许出现“养懒汉”“等靠要”等现象,共同富裕必须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一步一个脚印地从低层次共同富裕向高层次共同富裕迈进。
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全面小康建设,我们交上了一份高分答卷,实现共同富裕,将是一场新的赶考之路。征途漫漫,惟有奋斗!
(原载8月5日《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