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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浙江先行先试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探路 ——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解读(上)
发布时间:2021-07-21 11:14:13

编者按:近日,本报刊发了省委书记袁家军在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上的报告和结束时的讲话摘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更好地学习领会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省委政研室应约分两期作了解读,今天刊发上篇。

以浙江先行先试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探路

——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解读(上)

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召开十四届九次全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系统研究部署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拉开了示范区建设的大幕。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扛使命,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一、大道之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作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战略决策

去年春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赋予我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共同富裕是题中之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第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后,把共同富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迎来新的更大发展,必将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世界社会主义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这是示范区建设的宏大时代背景。第二,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共同富裕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篇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理论新境界。 (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一版)这是示范区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第三,习近平总书记对示范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意见》明确了共同富裕的定义内涵和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五大工作原则、四大战略定位、两阶段发展目标、六个方面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构成了示范区建设的顶层设计。中央《意见》出台后,省委迅速召开省委常委会、省委专题学习会、省委全会进行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亲自部署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多次专题研究,省委常委会先后两次讨论审议有关全会文件。各级各部门、工作专班都开展了广泛深入全面系统的调研;线上线下结合,大范围组织开展“我心中的共同富裕”“我为共同富裕献良策”等活动,广泛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点击量超过1.1亿次,征集了一批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召开系列座谈会开门问策,在省政协进行专题政治协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实施方案》共集中征求意见、集中修改8轮,书面征求意见中各方提出1600多条意见建议,汇聚全社会智慧力量具体谋划推进示范区建设。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细化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光荣使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探路

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建设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实际上是赋予浙江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探路的重大政治责任,是浙江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理解这一光荣使命,需要把握两个方面:第一,示范区建设与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对浙江工作的要求是一脉相承、递进升华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高度重视推动共同富裕,把“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八八战略”,亲自部署实施山海协作、百亿帮扶致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等重大工程。这些年,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成为群众最富裕、发展最均衡、社会活力最强、社会秩序最优的省份之一,这为推进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基础。第二,示范区建设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核心任务,是扛起“五大历史使命”的总牵引。推动共同富裕,是实施“八八战略”的重大主题,是打造“重要窗口”的鲜明标志,是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路径,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核心要义,是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的重要内容,为新发展阶段浙江的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现代化先行注入了强劲动力。我们要在感恩总书记、党中央的关心厚爱中凝聚奋进力量,进一步增强先行探路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率先探索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路径,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三、深刻变革: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

省委全会指出,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一场深刻社会变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并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内涵特征:第一,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更高阶段的社会形态,是充满生机活力的阶梯式递进、渐进式发展的过程,从低层次共同富裕向高层次共同富裕跃升、从局部共同富裕到整体共同富裕拓展的历史进程;第二,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与共同富裕相互促进、螺旋上升的社会形态,形成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有机统一的富裕图景;第三,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社会结构更优化、体制机制更完善的社会形态,形成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第四,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文明全面提升的社会形态,形成人民精神生活丰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社会团结和睦的文明图景;第五,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是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社会形态,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幸福图景。

在五个方面内涵特征中,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更高阶段的社会形态,是共同富裕社会形态的政治属性,也是本质特征。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新时代的集中体现,是对西方现代化和福利社会的一种超越。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走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路。富裕、均衡、文明、幸福图景是一个有机整体,体现了“五位一体”全面跃升,揭示了现阶段认知范围内所能想象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基本特征,契合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孜孜以求的美好梦想。推进示范区建设,就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拓展深化对共同富裕社会形态的认识理解,在浙江大地率先展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基本图景,以浙江先行先试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探路。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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