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互助的本质、呵护互助的初心,网络互助平台应把完善流程、提升透明度作为立身之本,切实保护会员隐私和权益
遵循一定的流程,由参与的成员分摊成本,平台方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用,当成员需要救助时进行“互助接力”……近年来,借助数字技术,网络互助悄然兴起、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型社群合作机制。
网络互助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信任难题,又可发挥平台规模效应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时,它不同于商业保险,往往只需缴纳很少的费用即可加入,有利于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重疾保障需求。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互助平台却“热”中遇“冷”。一些知名网络互助平台宣布关停,尚在运行的也出现了用户减少等现象。此外,虚假宣传、诱导加入、莫名扣费、退出困难、理赔纠纷……关于网络互助的投诉不时发生,反映出一项新生事物由产生到成熟的不易,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紧迫性。激发网络互助的正面效应,把“善意”更好转化为“善行”,还须找准问题根源、强化外部监管、促进行业自律。
一些网络互助项目游走在多种业务的边缘地带,定位不够清晰,导致管理存在盲区,再加上行业快速扩张的同时自律不足,因而出现种种失序问题。一方面,大型互联网公司旗下的网络互助平台在工商部门多注册为“网络科技企业”,而业务范围往往涉及融资,如果没有相应约束,存在巨大隐患。不久前,银保监会人士表示,对于网络互助主要是要规范发展,是慈善就做慈善,打着互助旗号从事金融业务、保险业务就偏离了互助本身的性质。如果要开展保险等金融业务要取得金融牌照才能做,必须做到“有证驾驶”。另一方面,网络互助虽然参与门槛低,但信用依托不足,也普遍缺乏精算模式的支撑,若缺乏透明度,仅靠参与互助计划时签订的“君子协议”,并不足以保障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例如,一些用户反映的不通知就扣费、分摊成本逐渐增多等问题,降低了参与者的信任感。
应该看到,网络互助的技术优势仍然存在,所凝聚的社会善意也没有减退。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这为网络互助在医疗保障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发展空间。网络互助所展现的创新活力,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良性竞争,有助于促进相关行业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治理网络互助存在的问题,增强公众对网络互助的信任,亟待从监管层面完善法律法规,消除监管盲区,明确权责归属,健全常态监督。
当前网络互助遇“冷”,恰好给行业提供了“冷静期”。作为成长中的新业态,扎扎实实地提升专业水平、加强自律尤为重要。网络互助平台应把完善流程、提升透明度作为立身之本,切实保护会员隐私和权益。毕竟,人们加入其中是为了寻求互助,如果得不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必会离开,平台的发展也将难以为继。回归互助的本质、呵护互助的初心,切实保障用户权益,网络互助行业才能更好传递善意、造福社会。
《 人民日报 》( 2021年05月06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