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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小案”入会 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21-03-10 09:07:19

在今年的两会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点名”的案例中,既有赵正永、赖小民这样的“大老虎”,也有若干“小案件”。

仔细观察,这些被写入报告中的“小案件”,距离我们的生活不远,跟民风民俗净化和合法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比如,进口冻虾万名消费者信息案、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权案等等。代表着中国司法权威的两高报告将这些案件纳入其中,明晰法律上的是非判断,既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也释放着鲜明的司法态度:法治之光无远弗届,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无论大小。群众利益无小事,所谓“小案件”带给群众的获得感一点也不小。

案例是最好的法治宣传。处理好“小案件”往往能起到匡正社会风气的作用。正因为其“小”,案件纠纷大多发生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之中,引起的关注大,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判也容易对社会价值产生积极导向。比如,进口冻虾万名消费者信息案中,一万多名消费者的个人电话号码、地址等信息在网上曝光。原告提出了1元钱的索赔诉讼。最终,被告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虽然只有1元钱的赔偿,但司法态度明确,在个人隐私权利保护上起到了正风俗、定人心的社会效果。在颇有社会争议、引发群众关注的案件中,司法的裁判正需要发挥这样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一个案例能胜过一叠文件。通过一个个小案件,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法律,也让司法更贴近群众。从一些具有社会意义的“小案件”走进“大报告”中,我们既看到了法律关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也看到了“民法典时代”对公民权益的坚定保护。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江帆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