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低龄老人帮助80岁的高龄老人,年轻人住进老年人社区帮助老年人……近年来,这种互助养老的模式在全国多地出现。
互助养老,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迁的产物。民政部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而在人口流动频繁和都市生活节奏加快的大背景下,互助养老为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提供了补充。志愿者照顾老人后,可以记录存储服务时长,将来可以获得同等时长的照料服务。因此,也有一些地方把这样的互助养老称为“时间银行”。
每个人都会老,现在服务照料老人,将来也能享受照顾。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不仅能让老人维持适当的社交,促进邻里关系的和睦,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有了更充实的内容。
但是,作为新生事物的互助养老,要想长久走下去,还需要完善制度设计。目前的互助养老,一般包括接送老人、陪伴老人就医办事等非专业性、非家政类服务,这些服务内容一般都由各地各机构自行规定,好处是富有灵活性,能及时调整,可以更好地贴近老人的需求,但也存在服务内容不规范、难以量化等问题。另外,互助养老还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
从个人层面看,老年人往往面临较高的健康风险,在照顾老人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意外事件或老人突发疾病,双方的责任如何划分,这是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
从机构层面看,互助养老的发起主体多为基层的居委会、村委会,对互助养老的发展规划、资金使用、风险保障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
还有一个更长远的问题,那就是志愿者享受照顾的权益如何兑现。互助养老最大的吸引力,就在于志愿者将来也能享受到同等时长的照顾。现在互助养老的志愿者既有低龄老人也有年轻人,他们兑现权益的时间跨度可能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这有赖于互助养老服务体系长久稳定运行,最好还要跨越地域的限制,让志愿者当前投入的服务能在几年甚至几十年之后,可以选择更多的地点进行兑付。
上述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细化,寻找更明晰的答案。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等做法。对于互助养老,应当加快制度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这一新生事物的规范化发展,让这种跨越时空的爱心接力,温暖岁月的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