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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勇:艺人之前艺德为先
发布时间:2021-02-08 13:42:07

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了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了演艺人员应当遵守的从业规范,同时也明确规定,如果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将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这一《管理办法》将从下个月开始实施。

由行业协会来为演艺人员的演艺行为“画红线”,非常有必要。近年来,一些演艺人员不时出现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个别人还嫖娼、吸毒、偷税漏税,涉嫌违反法律。但经常让人看不懂的是,有的艺人犯了错,只要象征性道个歉,过段时间依然正常演出,就连粉丝们也以“他都道歉了”为借口替涉事艺人开脱,仿佛只要道歉就可以犯错。这些错误的行为及混淆是非的言论,破坏了演艺行业的形象,甚至还带坏了社会风气。对于此种乱象,大众往往也只能感叹一声“娱乐圈真乱”。

演艺人员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言谈举止都受到极大的关注,因此也有着超越常人的影响力、号召力。这样的力量如果正确使用,有助于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中形成美好向善的价值观。如果滥用这样的影响力,不啻是一场道德灾难。正因为如此,演艺人员才更应该注重立德修身。有句梨园古训叫“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古人尚且有如此精神境界,今天的演艺人员更应当以德为先,把德艺双馨作为演艺生涯的最高追求。

演出行业协会此次制定从业规范,内容非常详细,便于演艺人员参照遵从。同时,这一从业规范也划分了不同的惩戒等级,既约束演艺人员,又不至于对演艺人员进行道德绑架,更没有将违反规范的演艺人员“一棒子打死”,可以说较好地把握了分寸。从具体内容看,从业规范要求演艺人员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契约精神、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等,其实这也是各行各业普遍的职业操守。至于15项禁止性内容,基本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应该坚决避开的“雷区”。

惩治“劣迹艺人”,民间一直有呼声,有关部门也曾出台过禁令。现在演出行业协会制定详细的规范,以后再有演艺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或公序良俗,对他们的惩处也有章可循。演艺人员犯了错,如果情节轻微,又能积极改正,完全可以重返舞台。但如果劣迹斑斑,甚至违法犯罪,固然可以重新做人,但恐怕很难重新进入演艺行业。为演艺人员制定从业规范,既是正本清源,也是优胜劣汰,对演艺人员自身负责。演艺人员只有把艺德放在首位,才能在艺术之路上收获丰硕的成果。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王俊勇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