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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爱东:直播电商经济不能先发展后治理
发布时间:2021-02-03 13:54:51

杭州日报讯 在2020年春天,已经诞生四五年、一直近乎匀速前行的直播电商,突然开出了前所未有的加速度。而杭州作为电商之都,这辆快车尤其驶得迅猛和不凡。

2020年4月,中国(杭州)直播电商产业基地落户余杭;5月,杭州首个电商助农直播基地在西湖区落成;7月,杭州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直播电商企业、直播电商园区、电商主播等各个方面给予扶持及奖励机制……独特的创业环境和诱人的橄榄枝,让无数带货“网红”和直播机构纷纷来杭,抢占直播风口。“直播电商第一场是杭州”,在业界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

迅速生长的行业背后,需要我们注意些什么问题?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毛爱东就作了很多这方面的思考。

本次两会,毛爱东带来了《关于规范和促进我市直播电商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作为一名在知识产权领域耕耘多年的律师,毛爱东在工作和调研中发现,杭州的直播电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带货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主播在带货中夸大产品功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带货商品为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产品等法律上的问题。

“如果只是片面强调支持直播电商而缺乏对直播电商的管理和规范,从长远来看,是不利于我市直播电商经济的健康发展的。”毛爱东认为,直播电商经济不能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不能野蛮生长。

他建议,一方面,要加强对直播电商企业的法律监管和法律帮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梳理直播电商企业在直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直播电商企业提出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在规范的基础上扶持我市直播电商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主播的业务培训,并在培训中,把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电子商务法等与直播经济关联度比较高的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内容。另外他还建议,在直播电商人才认定和企业资金激励认定中,应把“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和侵权行为”作为认定标准之一,将存在严重违法、侵权行为或者多次发生违法、侵权行为的情况作为否定性条件。

“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平台自身已经有能力来处理各种海量数据。因此在直播电商中,平台应该担负起更多审查和监管的社会责任,而不能只依赖政府监管。”毛爱东说。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葛玲燕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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