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郑爽陷“代孕”“弃养”泥沼,“代孕”的问题稍复杂,其中是非见仁见智,而“弃养”的问题则相对简单,如新华社评论所说:“明星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岂能漠视生命、践踏道德底线,视公序良俗为儿戏?”
主流媒体相继发声批评,合作机构纷纷中止合约,所获荣誉被颁发机构收回,北京广播电视台表示“坚决抵制无视法律、私德有亏、违背社会公德的失格艺人”“不会再播出任何有关郑爽的作品”,去年底才成立的中国视协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也通过声明强调,“艺”是成就事业之本,“德”是安身立命之根,无论作为普通公民,还是演艺人员,郑爽的行为本身已超越社会大众普遍认知的道德底线。
郑爽因“弃养”而付出的代价,可说是相当的巨大与沉重。
怨谁呢?有人归之于郑爽缺少专业的公关团队,以至郑爽及其家人在舆情应对上荒腔走板,这种说法倒也道出了一部分事实。然而更进一步看,明星艺人之所以需要公关团队,真正的意义不是自己摊上事之后有人出来圆谎、掩饰,而是在日常演出、生活中由公关团队来负责设计形象、规划行程,向社会展示良好、健康的形象,这其中就包括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论人论事该展现怎样的态度。这种被“设计”出来的“形象”,应该说依然是真实的,而且这样一个过程也将是明星艺人“美好人格”一步步培养、完善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郑爽缺少一个专业的公关团队,也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说,郑爽把事“搞砸了”,假问题是应急能力、文字能力,真问题是价值取向、价值判断。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流量为王”的思维害了她,或者说让其丧失了自我反省的能力。事实上,即便是主流媒体与行业协会接连对其“定性”之后,一些网站依然将其作为赚取流量、集聚人气的法宝,郑爽依然拥有大量的粉丝为其鸣不平,甚至集体攻到新华社官方微博下面“洗版”。所谓成也粉丝、败也粉丝,粉丝越狂热,越说明郑爽的“弃养”行为造成的“负能量”之大,绝不可任其放任自流。
互联网时代,“流量为王”大抵没错。但凡事都有底线,作为艺人、明星,这个底线就是以德为先,不能靠“卖丑”制造流量。如果一个艺人、作家缺少这样的底线,即便千夫所指也依然可以活得很滋润,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那么就应该有人站出来告诉他这一底线。可喜的是,去年年底以来,从“不讲武德”的马保国终于没有“复活”成功,到被法院判决抄袭却拒不道歉的于正、郭敬明终于迫于压力公开道歉,再到这次的郑爽因“弃养”导致自己被“弃”于演艺市场之外,说明中国社会的“底线”意识已越来越清晰,对“流量”说“不”已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的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