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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七论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0-11-27 14:1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长期执政、永葆活力,最重要的是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实现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必须推动我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强保障。

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保障“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做到践行“两个维护”更坚决、贯彻总书记指示批示更有力、爱戴总书记情感更真挚。

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和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用好统一战线重要法宝,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各领域党的建设,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城乡基层方方面面。

要树立选人用人的风向标。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实践标准、实绩依据,深化推进“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良性互动,建立整体智治、综合集成、横向衔接、纵向贯通的选人用人工作闭环体系,做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加强年轻干部接续培养、系统培养、交流培养,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

要大力弘扬“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积极培育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化团队文化,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奋勇争先、敢为人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抓工作务实朴实,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纪律、监察、巡视、派驻等“四项监督”的有机贯通,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推动监督制度化常态化数智化,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治理效能和独特优势。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编辑:郑海云